产业结构方面的因素
加拿大的气候统计并不能成就大规模的葡萄酒生产,因为葡萄种植面积只有很小的地理区域,只有这些产区才有足够长的生长季节让葡萄成熟。气候特点限制了葡萄酒生产的规模和成本上的竞争力。
在所有的葡萄酒生产国当中,加拿大是本国葡萄酒产业拥有国内市场份额最低的国家之一(不到40%),而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和意大利等国自己的葡萄酒控制的国内市场份额都在85%以上。
按照国际标准,200人以上的企业属于大中型企业。加拿大只有少数几家葡萄酒厂的雇员人数超过200人。经过上世纪90年代多次兼并重组以后,才形成两家在6个省经营葡萄酒业务的大型葡萄酒厂。这些加拿大最大的企业拥有的装瓶线、勾兑工厂和酒庄葡萄酒生产厂遍布全国。这些酒厂有的还在苹果酒、葡萄酒饮料、柠檬酒或者休闲型饮料领域里拥有一定的股份。这些产品的酒精含量一般比葡萄酒要低,在加拿大和美国的低端市场上很畅销。
规模经济在低价位葡萄酒的生产中至关重要,但在优质高档葡萄酒领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在包装和劳动力成本大致相似的情况下,加拿大小酒厂的生产效率要比加州一些大酒厂低。美加两国一些小量生产极高品质葡萄酒的“作坊”式或者“小酒庄”式的酒厂在成本上更具有可比性。
与贸易有关的因素
加拿大的葡萄园种植面积大约在7500公顷左右,与欧盟的350万公顷,生长是法国的250万公顷的种植面积相比,加拿大的葡萄酒产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与世界最大的葡萄酒生产国相比,加拿大很小的种植面积限制了葡萄酒的出口能力。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尤其是当一个产业不断被进口产品夺去国内市场份额的时候,出口就显得非常重要。
加拿大葡萄酒产业面临的来自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比历史任何时候都大。随着美加自由贸易协议的全面贯彻实施,1999年1月1日以后来自美国的进口葡萄酒不再有任何关税。来自欧盟的葡萄酒从1995年以后关税也在不断下降。
虽然从90年代以后欧盟的葡萄酒生产和消费开始有所下降,但随着智利、阿根廷、南非和澳大利亚等新世界国家的种植面积不断增长,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也愈加激烈。这些国家已经制定出咄咄逼人的市场开发计划,并以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推广自己的产品。1995-2000年,澳大利亚和美国对加拿大的葡萄酒出口翻了一番。除美国以外,加拿大对新世界葡萄酒生产国的出口量却及其有限,因为许多新世界国家在气候、生产规模和货币汇率上都有很大的竞争优势。
加拿大葡萄酒对亚洲和美国的出口增长,关税减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欧盟过于苛刻的法律法规使加拿大进入欧盟市场仍然受到限制。根据欧盟的规定,进口葡萄酒要获得市场准入,在生产方法上必须与欧盟保持一致,标签也必须严格地符合欧盟法律。
根据酿酒协会的预计,欧加双方就冰酒达成的关税减让有望使加拿大冰酒的年出口额超过2000万加元,有助于缓解欧加之间5亿加元的葡萄酒贸易逆差。但是,冰酒是一种特殊的葡萄酒,没有进一步的市场准入条件,欧加双方巨大的贸易逆差仍然会继续存在。
与技术有关的因素
一般认为,葡萄酒酿造是一项比较成熟的传统技术。虽然人们仍然保留着最基本的发酵程序,但工艺和设备方面的新技术仍然层出不穷。
许多加拿大酿酒师都在欧洲还或者加利福尼亚受过培训。加拿大在酵母方面的技术创新已经转化成一些竞争优势,酒厂可以很容易地从供货商那里得到最新的加工和包装设备。
1996年12月,安大略省的布罗克大学与当地企业、教育机构以及联邦和地方政府合作,成立了凉爽气候酿酒与葡萄栽培研究所(Cool Climate Oenology and Viticulture Institute,CCOVI)。布罗克大学希望通过CCOVI把学校建成北美地区为数不多的几个给葡萄与葡萄酒专业颁发学位的大学之一。此外该学院还希望自己能成为研究凉爽气候条件下葡萄酒生产的国际知名学府。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与太平洋农产食品研究中心和英属哥伦比亚葡萄酒研究所合作,于1999年成立了英属哥伦比亚葡萄酒研究中心。该研究所通过参与行业感兴趣的科研项目支持葡萄酒厂和葡萄种植者的发展。
企业之间的合作,包括国际合作也在进行。2000年,一家安大略酒厂和一家著名的法国葡萄酒生产商成立了一个大型的合作企业。合作使双方得以互相交流酿酒技术。法加之间的合作表明,这个法国葡萄酒巨头已经把这家加拿大葡萄酒企业视为一个严肃认真的高品质葡萄酒生产商。双方的合作对提高加拿大优质葡萄酒的国际认可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法规方面的因素
1996年生效的联邦/地方内贸协议AIT第10章(The Federal /Provincial Agreement on Internal Trade,Chapter 10 - Alcoholic Beverages)为加拿大酒精饮料的国内贸易设定了非歧视性待遇框架。根据AIT的规定,各省必须为来自外省的所有产品提供“国民待遇”(个别情况例外)。AIT的宗旨是消除旧的贸易障碍,避免出现新的贸易障碍。但是,该法律并没有对进口产品的“国民待遇”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虽然各个省必须取消给当地葡萄酒的优惠政策,但各省仍然对进口酒类拥有相当的管辖权。这种地方权力源于一部联邦法令——麻醉性酒类进口法案(the Importation of Intoxicating Liquors Act)。这部联邦法案要求所有进口酒类必须通过某个省的酒类控制委员会进入加拿大。各省和自治政府还负责管理和控制各自辖区麻醉性酒类的运输。这些省酒类控制委员会对酒精产品征收联邦和地方的各种税负,并自行对产品加价。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和地方酒类控制委员会共同确保包括葡萄酒在内的酒精饮料在销售之前符合加拿大“食品与药品法案”规定的标准。另外,国内和进口的酒精饮料必须符合“食品与药品及消费包装与标签法案”关于标签、净容量和标准容器大小的要求。
加拿大海关与税收总署和财政部已经完成了对消费税法案的审议。该法案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酒类商品的征税,并为酒类行业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现代税收结构,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政策对行业的影响。新的税收法案于2003年7月1日生效。新税法还简化了征税程序。
VQA标准是加拿大最重要的葡萄酒质量标准,消费者可以根据葡萄的原产地鉴别葡萄酒质量的高低。VQA葡萄酒必须是全部用加拿大产的葡萄酿造,必须按照 VQA的标准生产并经过专家组的品尝决定是否有资格打上VQA标志。VQA明确规定了哪些地理区域可以种植葡萄,葡萄酒应该如何酿造,有VQA认证标志的产品可以使用那些葡萄品种等问题。VQA相当于欧洲的葡萄酒名称系统,如法国的AOC(原产地名号控制)。2000年在安大略颁布的VQA法案使VQA由一个自愿的标准组织变成一个强制的法律体系。
2001年1月1日生效的“安大略葡萄酒内容与标签法案”取代了以前的“安大略葡萄酒内容法案”。该法案对安大略产葡萄酒的标签内容和标准做出了明确而清晰的规定。
未来的挑战和机遇
加拿大葡萄酒产业虽然很小,但作为一个凉爽气候下的葡萄酒生产国,加拿大正在获得国际认可,并在国际上多次获得重要大奖和世界著名酒评家的赞扬。加拿大葡萄酒产业现在面临的挑战就是依托已经获得的国际声誉收复失去的国内市场份额并增加出口。欧洲葡萄品种的广泛种植和VQA标准的设定为加拿大葡萄酒的振兴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占加拿大葡萄酒产量80%的安大略省已经为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一个20年的战略规划,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计划的评估(主要是尼亚加拉地区)、质量改善和葡萄酒旅游。
由于葡萄酒产业的发展要适应生活方式和人口结构等外部因素的变化,竞争力的提高需要解决一系列诸多问题,包括技术进步和创新,在国内外市场的品牌形象提升,凉爽气候葡萄品种的研究,生产效率的提高,消费领域的知识普及。
加拿大葡萄酒面临的另一重大挑战就是美国、智利、澳大利亚等新世界国家。这些国家在产业规模、种植气候、葡萄品种等各个方面都比加拿大有优势。他们在加拿大市场的份额都在不断增长。
跟所有的食品和饮料企业一样,葡萄酒厂也在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葡萄酒行业正在研究是否能利用这一新兴的媒体提高经营效率,开发出基于网络的市场战略。
本文标签:市场行情
编辑: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