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四川省商务厅决定在2013年5月—8月期间,组织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开展“2013四川(举办城市名)啤酒之夏”活动,现将活动总体方案印发各地,请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以啤酒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搭建平台,营造祥和、喜庆的消夏休闲消费氛围,满足和刺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请各地按总体方案要求,及时向省厅报送活动实施方案、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总结。
联系人:市场秩序处 罗国平 田勇
联系电话:028-83220344 83236337
邮箱:jgc999@163.com
附件:1. “2013四川(城市名)啤酒之夏”活动总体方案
2. “2013四川(城市名)啤酒之夏”活动统计表
附件1:
“2013四川(城市名)啤酒之夏”
活动总体方案
一、名称:“2013四川(举办城市名)啤酒之夏”
二、主题:营造氛围,促进消费。
三、时间:2013年5月—2013年8月
四、地点:各市(州)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四川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酒类流通协会、啤酒生产企业(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确定)
六、活动内容
以啤酒为载体,在夏日啤酒消费旺季,根据当地特色文化和民俗风情,结合休闲、旅游消费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啤酒品鉴、啤饮大赛、文艺演出、趣味游戏、竞技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风情与文体活动。同时,可结合开展特色餐饮活动,组织举办美食品尝、名优菜品、地方风味小吃联展联销和烹饪技能大赛;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的夏令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和倡导明白消费活动,搭建平台,营造祥和、喜庆的消夏休闲消费氛围,满足和刺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七、运作模式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2013四川(城市名)啤酒之夏”活动总体方案,指导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活动;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在当地酒类流通协会或相关企业协助下,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活动。
活动期间,各地在啤酒广场、啤酒品饮区和相关活动地点,统一悬挂“2013四川(举办城市名)啤酒之夏”的宣传横幅,规范改善经营场所,打造美好和谐、安全健康的消夏休闲消费环境。
八、安全保障
活动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当地公安、食药监、工商、质监、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与协调配合,避免人流堵塞、挤伤、踩踏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饮品、食物中毒。确保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
九、新闻宣传
(一)活动期间,省商务厅将通过公众网,及时反映各地开展活动的动态信息。
(二)各地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当地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十、信息报送
(一)各地要将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实施前五天报省厅,随后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二)各地活动结束后10天内,将总结及统计表报省厅。
本文标签:啤酒
编辑: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