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对外公布了新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并将于2013年2月1日实施。《条例》规定,产区酿酒葡萄种植区及其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建材等对土壤、水质、大气造成污染和对葡萄产业发展造成影响的项目。自治区对申请产区建设的葡萄产业项目实行准入制度,同时在产区内种植酿酒葡萄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取得由自治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葡萄基地登记证明。随着《条例》的颁布,宁夏成为全国第一个专门为保护葡萄酒产区而制定地方法规的省区。
评:长久以来,因为缺乏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规则,我国葡萄酒产区乃至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第一部有关葡萄酒产区保护的法规正式出台,同样也标志着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成为全国第一个进入依法发展的产区。宁夏此举说明行业的快速发展强烈呼唤法规的完善,同时《条例》也值得我国其他葡萄酒产区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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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喃